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婚姻家庭 >

香港法院离婚程序说明

www.tianpie.com 2025-05-20 婚姻家庭


香港法院离婚程序说明


香港法院离婚遵循如下程序:


1.呈请人向湾仔家事法院,提出离婚呈请书。


2.呈请人以邮寄或送交方法,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使他了解离婚程序已开始。如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以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他方法送交呈请书。


3.收成呈请书后,答辩人可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比如是不是要答辩、是不是赞同呈请人之各项需要等。答辩人需要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4.呈请人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5.呈请人及答辩人於聆讯日,到法院作证


6.如双方没争执,法院对离婚判暂准离婚令,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置。


7.暂准离婚令颁布后,没其他问题要处置,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


8.法院颁布最后离婚令后,婚姻关系才正式结束。整个离婚程序,即便双方没任何争驳,也最少要花四个月以上。

文书推荐:离婚起诉状模板自愿离婚协议书男方出轨离婚协议书范文新怀孕期间离婚协议书

Tags:

婚姻家庭热点
婚姻家庭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