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证是公公名字离婚如何划分
房地产证是公公名字离婚时不进行划分。
1.假如房地产证上仅登记了公公的名字,那样该房地产在法律上是公公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一同财产。
2.实质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状况。
假如夫妻双方一同出资购买了该房地产,但房地产证上仅登记了公公的名字,那样夫妻双方可以通过提供出资证明等方法,向法院倡导自己对该房地产的份额。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出资状况、购房时的约定与公平原则等原因,来断定夫妻双方对该房地产的具体份额。
假如夫妻双方没出资或出资较少,那样法院或许会酌情减低其份额比率。
2、房地产分割需遵循什么原则
找法网提醒,在离婚房地产分割中,需要遵循以下两个主要原则:
1.产权登记原则:即上文提到的产权证以登记为准,登记在哪个名下,该房地产原则上就是哪个所有。这是房地产分割中最基本的原则,也是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第一考虑的原因。
2.夫妻一同财产原则:夫妻结婚以后所得的所有财产,原则上是夫妻一同所有,应一人一半进行分割。但这一原则在房地产分割中并不是绝对,由于还需要考虑产权登记、出资状况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