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东方律师网 > 知识产权 >

签商标用许可合同,未备案是不是有效?

www.culvpq.com 2025-09-02 知识产权

商标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仍然有效,但备案与否会干扰该合同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依据最新的《中国商标法》及有关司法讲解,商标用许可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时起成立并生效。即使没有进行备案,许可合同本身在当事人之间的约束力不受影响。

然而,关于备案与对抗善意第三人的问题,《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别人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公告。商标用许可未经备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这意味着,尽管未备案的商标用许可合同在许可爱和被许可爱间是有效的,但在实务操作中,若因未备案致使第三方没办法通过官方途径获知许可状况而与商标注册人或者被许可爱发生权益冲突时,未备案的许可合同可能没办法用来排除善意第三人的权益倡导。

除此之外,商标用许可备案还能够帮助明确商标用权属状况,便捷市场买卖秩序的维护和管理,能够帮助保障许可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商标许可用合同订立后准时向商标局申请备案。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商标法

Tags:

知识产权热点
知识产权知识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